各系: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鼓励大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进取,现将我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先优等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我院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应届毕业生。
(二)各班级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 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在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中成绩优秀。
(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五)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 评选办法及申报时间
(一)各系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实施,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在规定的人数范围内确定初选人员。
(二)为确保各项评选工作的公正透明,各系部要将初选名单张榜公示至少三天,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项评选初选人员名单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各系认真填写“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2021届毕业生奖优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系公章后提交。
(四)各系需同时提交初选人员的电子版生活照(原图、非自拍)、事迹(电子版,200字以上,各系提前审核),按照奖项不同分类好,为下一步宣传工作提供基础材料。
(五)系部评选工作时间截止于2021年6月10日。请各系部务必6月10日16:00前按要求将以下材料及材料电子版上报。
(六)对于评选工作,各系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执行评选标准,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的后续教育与管理,积极发挥表率的带头示范作用,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切实弘扬正能量,鼓励广大学生学习先进的同时,不断提高个人素质,健康成长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