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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第26届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公示
2024-02-14
按照《关于申报第26届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人选(集体)的通知》要求,在各系、各部门择优推荐的基础上,学院团委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征求组织宣传部、纪检监察处及听取所在部门意见,报请学院党委审议,拟确定以下个人作为我院第26届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人选推荐参评对象。现予以公示,接受全院师生监督。信息工程系李鹏工商管理系徐鹏云公示期为2月14日至2月20日。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2月20日16:30之前实名向学院团委反映。  联系人:宋艳春  联系电话:13359888198  电子邮箱:hs
关于推荐申报2023年度全省“两红两优”人选(集体)的公示
2024-02-14
按照《关于申报2023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人选(集体)的通知》要求,在各系团总支择优推荐的基础上,学院团委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征询组织宣传部、纪检监察处、团学党支部及各级团组织(含全体团员青年)意见,报请学院党委审议,拟确定以下集体和个人作为我院2023年度全省“两红两优”推荐参评对象。现予以公示,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全省五四红旗团委: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团委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信息工程系团总支  会计系2021级大数据与会计5班团支部全省优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2023年新生(中职)入学须知
2023-09-28
亲爱的新生同学: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欢迎您!为了您入学后顺利开始新的学习生活,现将入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到时间:2023年10月7日、8日。如时间变动,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学院官方公众号。报到前,请务必确认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上完成报名和志愿填报工作,并及时核对录取信息。我院中职代码6926(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请务必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工作,以免耽误2023年报考工作。招考业务咨询请联系学院招生就业处(132068818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2023级新生(高职)入学须知
2023-09-26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2023级新生(高职)入学须知亲爱的新生同学: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欢迎您!为了您入学后顺利开始大学生活,现将入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到时间:2023年10月7日、8日。如时间变动,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全体同学请提前下载今日校园APP(下载链接参见文末),学院会将学生数据录入到今日校园APP中,同学们可以使用身份证号码登录,初始密码111111,登录后绑定本人手机号并更改密码。如不能按时报到,可通过今日校园APP中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不得超过2周,报到时持相关证明销假。
 关于开展“粽情端午”主题活动的通知
2023-06-14
为进一步弘扬和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广大群众了解端午节、认同端午节、喜爱端午节,坚持后植家国情怀,弘扬传统美德,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造性发展,根据学院“我们的节日”主题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院工会决定开展“粽情端午”主题活动。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小贴士”
2023-06-13
2023年6月,是国家处非联办连续第11年组织开展全国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非法集资一直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一大公害,为提高全体学生风险防范意识,现将防范非法集资小知识整理如下: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条,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二、非法集资得特征?非法集资具备以下三个特征:1、非法性即无金融从业资质,却开展吸储或变相
关于举办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我们的端午”主题活动的通知
2023-06-13
各系、各班级:“端午临中夏,时清日复长。”为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了解和感受中华传统节日文化,更好地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在端午来临之际,开展“我们的端午”主题活动,旨在提高青年们的爱国意识,增强民族自豪感,激发新时代青年爱党报国的良好精神风貌。一、活动内容:以班级为单位面向学生组织开展包粽子、做香囊、挂艾草、串五彩绳等传统民俗活动,传承端午传统文化。二、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20日三、活动范围及形式:2021级学生通过线下方式开展;2022级学生(含专业体验班学生)通过线上方式组织开展。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2023年度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员公示
2023-05-03
全院师生: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青年学生将个人成长与国家发展、民族复兴紧密结合起来,争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经对各系推荐材料审核后,确定以下26名同学作为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员,现对名单公示如下:序号姓名学号院(系)、年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关于2023年度“五一”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3-04-20
各系: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五一”假期期间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现就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放假安排根据校历安排,“五一”假期放假安排:4月29日至5月3日,共5天。二、安全教育工作1.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对防控、防火、防盗、出行以及网络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出行时,做好常态化下自我防护,建议佩戴好口罩,勤洗手;避免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逗留;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新冠、甲流疑似症状,视病情就近及时就医;离开宿舍时,务必要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关于推荐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23-04-19
各系: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青年学生将个人成长与国家发展、民族复兴紧密结合起来,争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具体要求,现开展学院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对象评选对象为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2023年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清明节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3-04-04
各系:根据学院校历安排,2023年清明节放假具体安排如下:4月5日(星期三)放假。请各系做好通知工作,并做好全体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假日安全。为确保我院全体学生渡过一个安全的假期,请督促同学们务必注意以下几点:一、注意人身、财产安全(1)清明假期是出行高峰期,交通较为拥挤,禁止各班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凡学生要离开牡丹江的,需向辅导员报告去向。外出时,务必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骑车时佩戴头盔,不逆行、不超载、不超速,不乘坐无营运手续的车辆。(2)出于安全考虑,禁止同学们到水库、河边等天然水域游泳,禁止
我院获得2022年度黑龙江省“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组织工作标兵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2023-04-04
  “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是团中央在全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载体,是提高广大团员对团组织认同感和归属感,增强基层团组织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创新举措。  为激励全省广大团员、团干部和各级团组织奋发有为、再创佳绩,团省委决定对团黑河市委等32个标兵单位,团牡丹江市委等21个先进单位,王涛等1050名先进个人,哈尔滨市五常市五常一中团委等790个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扬。  我院获奖情况如下:  2022年度黑龙江省“青年大学习”  网上主题团课组织工作“标兵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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